关于对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和优秀教师拟表彰对象进行考核的公告
- 汪清县教育局
- 2025-11-12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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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65号)要求,经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汪清县大兴沟镇中学潘彩虹、汪清县汪清第五中学金成姬为吉林省优秀教师考核对象;汪清县教师进修学校倪锡珍为吉林省特级教师考核对象;汪清县大兴沟镇中学为吉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考核对象。
按照规定,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现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其进行考核,考核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至18日。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考核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对考核对象进行举报监督、反映问题,考核组将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433-2919064
邮箱:renshi9064@163.com
延边州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
教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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