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通知
- 汪清县教育局
- 2023-06-29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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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部署,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资助对象是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具体范围如下:
1.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申请原则为隔年申请,即:去年已获得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今年不得申请;
2.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
3.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二、资助标准
1.一般资助教师:申请资助金额1万元。
2.重点资助教师:申请资助金额2-5万元。
三、教师申请
1.凡符合相关要求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医疗票据、事故鉴定等)。
2.申请材料所在学校填写如有两年内转岗离开,填写转岗前学校名(因病转岗);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无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由其独立承担赡养责任的父母(岳父母)、由其承担供养责任的其他亲属;家庭经济状况前述所有家庭成员经济收入。
3.申请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款理由,因重大疾病的,两年内自费医疗开支情况,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可认定的经济损失情况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内容概括填写,不超过100字,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如转岗情况,交通意外非肇事等教师本人违法违规的不得申报,包括交通法规。
4.审核申请材料,各学校应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评审重点关注申报教师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家庭经济是否切实困难、相关信息填报是否无误。具有下列情形的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教师所在学校和县级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不得涉及教师敏感信息及隐私。
四、学校初审
各学校应当补充完善教师申请表相关内容并整理好推荐为资助教师的申报材料:“学校初审意见”应当量化填写认定意见,如“该教师因XX原因,202X-202X年间自费医疗/经济损失XX万元,家庭经济困难”;每位重点资助教师申请材料按照申请表、医疗票据、证明材料等,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省+市+县+学校名+教师名”;初审结束后,拟受助教师必须在教师所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汇总材料报送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时间为7月7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和附件2《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表(模板)报至邮箱ybwqxjygh@163.com。联系电话:0433—8859056
五、县级部门综合评审
县级部门对申请教师条件进行综合评审,并联合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实地考察,重点对教师所在学校教师家庭经济收支情况、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困难进行认定, 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名额确定拟资助教师名单。其中重大疾病认定应以两年内扣除医保报销、商业保险后自费用于医疗的费用为主要参考,突发事件认定应以两年内因相关事件造 成的经济损失为主要参考。
六、公示
评审通过的拟受资助教师名单应当在全县和教师所在学校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县级部门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部门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表",连同重点资助教师申报材料按有关内容并整理好推荐为重点资助教师的申报材料。
七、复核
市(州)对县级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和综合评定,县级部门将公示无误的名单及推荐为重点资助教师的申报材料逐级报送至省级部门,省级部门汇总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基金会。
八、资金拨付
公示无误后将确定的重点资助教师名单向各省反馈,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受助教师拨付资金,省级、市级、县级部门登录项目申报系统查看资金拨付情况,拨款成功的,各地及时通知老师查收, 拨付失败的账户信息,县级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再次报送准确信息;各学校要注意留存各环节工作档案及影像资料(如项目启动、工作布置、实地走访、评审公示和发放仪式等图片或视频)。
附件:
附件2: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教师名单表(模板).xlsx
汪清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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