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 重新考核和推荐培养对象的公示
- 汪清县教育局
- 2023-05-2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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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重新考核认定和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骨干教师总体数量和学科分段,经学校推荐、教师进修学校重新审核,拟推荐张艳辉、李红霞等8人为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重新认定教师,姜为燕、倪丽萍等5人为中小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日
监督电话:法规科 0433-8835152
人事科 0433-8850209
汪清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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