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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四幼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自觉维护党徽党旗尊严

  • 汪清四幼
  • 2022-09-21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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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为了激发党员党的意识,激励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坚定理想信念,汪清县第四幼儿园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党支部宣传委员王艳结合PPT、视频为大家介绍了党旗发展史,通过介绍大家了解到:我们党和军队的第一面旗帜是1927年秋收起义时工农革命军旗帜;我们党第一面正规的党旗样式是1942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决定;我们党第一次在全国代表大会上悬挂党旗是中共七大;1996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中,正式定下党旗规范:“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从此,中国共产党党旗有了统一明确的规范;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专门写入“党徽党旗”一章,对党徽党旗图案的性质、制作和使用作出明确规定。随后,王艳还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教育引导党员、积极分子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规范党徽、党旗在日常工作使用中的政治性、严肃性。

最后,党支部书记李海兰强调:《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徽党旗的基础主干法规,是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的基本遵循。全体党员、积极分子要自觉履行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维护党的尊严的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切实维护党的形象。

(作者/张昕 摄影/宿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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