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考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州政府专项助学金补充公示名单
- 汪清县教育局
- 2021-11-08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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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延边州新考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州政府专项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延州教发〔2018〕11号)规定,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资格初审、公示,汪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以下1名同学符合2021年新考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州政府专项助学金受资助条件,拟批准获得该政府专项助学金。
一、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即2021 年11 月8日至11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 11月12日前向学校(汪清四中:8812373;)或汪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8836189)反映。
二、符合条件学生名单
汪清四中 2018级11班:刘雅双
特此公示
汪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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