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四幼:学法守法 做快乐教师 育幸福儿童
- 汪清四幼
- 2024-12-0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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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于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为持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全体教师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养,12月4日,汪清县第四幼儿园组织教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学习中,副书记张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教师阐述了学前教育法制定的重大意义、亮点特点,从明确学前教育定位、重视学前儿童需求、明确幼儿园办学要求、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学前教育实施、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健全监督管理体制、开展托育服务等方面解读了主要内容并带领教师们学习了相应的法律条文。
通过此次学习,教师们进一步明确了作为新时代的幼儿教师,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依法执教,坚守学前教育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保教质量,提升家长、幼儿的获得感、幸福感。(摄影/秦巍 作者/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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