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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汪清县教育局
  • 2024-11-05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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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囍源吉品·吉林省乡村振兴优秀教师奖励计划的通知》(吉教联〔2024〕44号要求,通过各乡镇推荐、专家评审、局党组审核,拟推荐汪清县大兴沟镇中学历史教师商兰玲(40周岁及以上)、汪清县鸡冠乡中心小学语文教师马晓研(40周岁及以下)为省乡村振兴优秀教师培养对象。

拟推荐人商兰玲(40周岁及以上)、马晓研(40周岁及以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师德高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没有任何违反师德表现。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五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到教育局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人事科--8839880

     法规科--8835152

2024年11月4日

汪清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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