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教育局评优选先指导意见
- 汪清县教育局
- 2022-05-11 09:04
- 阅读 819
为择优推选教育系统各类优秀典型,做好先进事迹正面宣传工作,全力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正气的社会氛围,根据教育系统实际,特制的汪清县教育局评优选先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德树人宣扬师者仁心为出发点,通过评选活动,树立教育系统各类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职工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投入于教育教学工作,凝心聚力促进教育健康发展。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局机关、基层单位要按照各类评选方案要求,以事实为依据进行推荐和申报,推荐先进人选要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人选名副其实、群众公认,符合推荐要求;申报先进集体要有突出事迹。
2.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推选各类先进集体、个人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既不降低标准、任人唯亲,也不能刻意夸大事实、拔高形象。拟定的初步人选要在本单位内采取张贴公告、微信公布等适当方式进行公示,确保推荐过程严谨、规范、高效。
3.坚持全面衡量原则。推荐人选要从民族、性别、年龄、城乡等因素全面衡量考虑;先进集体要考虑城乡比例。
三、评选流程
1.教育局相关负责科室要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制定教育系统评优、评先工作方案,上报教育局党组,经党组会研究后,下发至教育系统下属各单位。
2.局机关、各基层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通过申报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人选,并上报到教育局相关负责科室参加评选。
3.教育局相关负责科室进行汇总,经过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教育系统评优选先领导小组:
组 长: 党组书记 局 长 崔永胜
组 员: 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世有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金东浩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 东
党组成员 专职督学 樊 颖
党 办 主 任 孙雪峰
人 事 科 科 长 金美燕
汪清县教育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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